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方案会议
县物价局召开潜山县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方案座谈会议
为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收费,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收费行为,确保用水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潜山县城镇供水管理办法》、《潜山县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城区供水实际情况,县自来水公司于去年9月份提请县物价局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进行核定。4月14日下午,潜山县城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方案会议在县物价局召开,会议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聂志祥主持,县住建局、开发企业代表、物业管理办公室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自来水公司汪树林总经理首先作了《关于申请核定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的报告》的发言,潜山县价格认证中心介绍了成本构成情况。县物价局聂副局长宣读了《县自来水公司关于潜山县申请核定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费收费方案》,该方案是以当前实际成本和结合国内县市收费标准进行的测算,方案指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协议,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建设费、运行维护和电费费由建设单位一次性出资,统一由供水企业按照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其中增压泵站土建及用电配套设备均由建设单位负责。参会代表一致支持该方案,方案符合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文件精神。该方案的实施将提升潜山县城二次供水管理水平,推进解决好城镇供水“最后一公里”的水质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