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好二次供水收入的税务备案工作
根据2017年5月县物价局文件《关于潜山县城镇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县自来水公司先一次性收取高层住宅15年的二次供水费用,后续其二次供水设备由我公司运行、维护。我公司就本次二次供水收入、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与县税务部门事前积极沟通,确保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并积极整理相关资料,递交税务局进行事前备案,做好了本次二次供水收入相关会计处理的事前税务备案工作。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党建工作| 公司动态| 公示公开| 业务指南| 公司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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