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用水普法知识
消防栓是扑救火灾的重要消防设施之一,擅自取用消防用水,容易损坏消防设施,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规定,单位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该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爱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违规取水举报电话:8979958。